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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电工程学院2017级认真组织学习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

发布时间:2017-11-15    访问热度:

根据学校、学院的工作安排,机电工程学院于2017年11月14日在西苑校区3-105会议室召开2017级年级干部会议,安排布置学习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。会议由院学工办主任兼17级辅导员马志毅老师主持,2017级团总支、年级委及各班班长、团支书参加了会议。

马老师首先向大家传达了学校学院的通知精神,接着带领大家全文学习了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。2016年12月16日,教育部颁布了新修订的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,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。《规定》是指导和规范高校实施学生管理的重要规章,涉及学生的权利与义务、学籍管理、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、奖励与处分、学生申诉等诸多方面,此次修订将对3000多万在校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产生重要影响。修订后的《规定》共分7章68条,围绕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理念,凸显了五个方面的特点。一是突出高校立德树人根本要求,二是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制度支持。三是更加注重保护学生权益。四是促进学生自我管理。五是推进高校依法治校。《规定》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。随后,马老师对各班学习《条例》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,要求各班班长积极组织安排,召开主题班会,认真学习,深刻领会。

通过本次对新修订的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的学习,使全体学生干部对学生管理规定内容更加熟悉,对学生的权利、义务与责任更加清晰,有力地促进了学生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教育、自我监督的机制的建立。